左小蕾:金融科技是把双刃剑,能载金融之舟,亦能击穿金融底线

2017年 12月 15日    来源:21世纪商业评论

2017年的金融科技领域,风起云涌,入场者多,出局者更多。

借数字货币与区块链研究热潮,ICO火爆异常直至失控,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跌落神坛。

而完全脱胎于互联网金融业态的现金贷,又因为共债风险、催收骚扰、超高利率等问题遭监管层点名,要求清理整顿“现金贷”业务。

网贷整改、校园贷管理、现金贷新政,2017年金融科技的关键词其实并不那么美好。

在近日举办的第四届财经中国V论坛上,国务院参事室研究员、银河证券前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对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做出了解读与看法,也与《21CBR》记者一同聊了聊她对新金融发展的预期。

左小蕾

以下内容根据左小蕾现场发言与采访整理而成。

金融创新的概念究竟是什么?

金融创新融合科技,与科技创新应用到金融,我认为两者没有太大区别,都关乎创新。

但有一点需要强调:金融创新的基本概念需要明确。就是无论何种创新,都必须有利于金融市场的秩序发展。

以资本市场为例,其实高频交易的实现就是因为计算机的硬件发展,本质上与现在的金融科技创新是完全相同的概念。那么,所谓高频交易是不是创新?我们是否要接纳这种金融创新?这其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技术创新是推动人类劳动生产力的提升,金融的创新也必须要符合人类文明的进步,并不是所有的新东西我们都要接纳它。

所谓的高频交易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实现的小盈利,通过一秒之内下多单进行套利,本质上就是快速投机。

金融领域的创新或者说金融与科技的结合不是那么简单的,与真正的科技创新推动进步,或者说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还不完全是一个概念,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决不能稀里糊涂,金融市场有金融的特点与属性,这就要求创新和科技的应用,要有基本的底线和原则。

什么样的金融创新,是有意义的?

首先,所有的金融创新都必须要为实体经济负责,不然虚拟的产品,除了制造泡沫和风险以外就没有太大的意义了。国内外金融创新带来的危机影响,我们应该记忆犹新且要反思。就比如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的创新,美国曾经就尝试CDO(担保债务凭证)的机构化,一次二次N次,最后就引发了全世界大危机。所以金融衍生工具创造必须跟实体经济结合起来,否则除了交易活动以外,纯粹活跃投机行为和短期套利行为毫无意义。

例如三板市场交易制度,大家都想把三板市场的交易制度变成跟主板一样的竞价制,但实际上我认为,这样的制度性创新与实体经济是脱离的。三板市场更多的角色是一个孵化器,频繁的股权交易于公司发展本身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如果在三板市场上进行交易制度创新,我建议绝对不要是纯粹的竞价交易,这个市场上的融资模式或者交易模式应该是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战场,这样就与主板市场形成多层次的、接力式的资本体系,就像天使、风投、PE,一层一层上去,否则交易制度创新就会带来了问题。

防范金融底线,底线究竟在哪?

说金融创新,势必要讲风险防范,众所周知,金融活动就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任何的金融活动都携带着风险。金融领域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其实也在创造风险,比如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金融,那么其风险也就是双重的了——互联网安全风险加上金融本身的风险。即便是最基本的信贷活动,都有经营者可能破产带来银行的坏账风险,更何况复杂的情况,风险也是随之加大的。

因此,对金融行业永远要敬畏风险,创新和金融风险防范并非对立,他们两个本身是如影随形的,甚至与生俱来的。

比如为什么是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能快速形成普惠金融业务?是因为有信用体系为前提,尤其是农村信贷,完全没有信用记录,就必须依赖于大数据分析,而且是非金融数据的信用体系的积累。这也是基于社交的腾讯与基于电商的阿里成功的原因。

未来的科技发展,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其他相关技术的发展,已经不能再以常规技术进步的速度去衡量了,速度更快、频次更高。很多时候其实是科技的发展倒逼金融领域改革,我希望所有的科技创新、金融体系改革和银行业转型都能够与实体经济联系起来,而且能够敬畏风险、警惕风险。否则我们的金融科技也会带给中国未知但全面的金融风险。

我们常说要防范“金融风险的底线”,但恐怕到现在为止,我们都没能知晓,金融风险底线究竟在哪里,或许金融科技会化解风险,但也有可能就是把双刃剑,成为触发金融风险底线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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